新元科技(300472)能索赔吗?
趣法律股票维权平台 ·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问答
新元科技(300472)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该股票已被监管立案/处罚并纳入趣法律可索赔股票库,当前案件状态:
⚖️ 诉讼中。
## 结论
**新元科技(300472)*ST新元(300472)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800万元。目前,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告知书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明,新元科技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03.93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0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8401.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0.29万元;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098.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156.9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1.91万元。相关人员包括朱业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瑞英(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毅(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和盖平(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均对虚假记载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江西证监局决定,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朱业胜因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可以依法索赔】。**
该股票已被监管立案/处罚并纳入趣法律可索赔股票库,当前案件状态为**诉讼中**。
## 索赔条件
- **买入区间**:2023.4.26-2025.3.27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3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
- **诉讼时效截止**:2028-03-27
- **案件状态**:诉讼中
## 处罚背景
该上市公司因*ST新元(300472)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800万元。目前,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告知书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明,新元科技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03.93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0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8401.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0.29万元;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098.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156.9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1.91万元。相关人员包括朱业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瑞英(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毅(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和盖平(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均对虚假记载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江西证监局决定,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朱业胜因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索赔金额如何计算
索赔金额一般为投资差额损失,即(买入均价 − 卖出价或基准价)× 持股数量,具体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 如何索赔
1. 在趣法律平台搜索「新元科技」或输入代码「300472」完成免费登记;
2. 专业证券维权律师免费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代理索赔,诉讼时效届满前请尽早办理。
> 提示:本页信息由趣法律整理,仅供参考,最终以监管处罚决定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新元科技(300472)*ST新元(300472)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800万元。目前,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告知书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明,新元科技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03.93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0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8401.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0.29万元;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098.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156.9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1.91万元。相关人员包括朱业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瑞英(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毅(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和盖平(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均对虚假记载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江西证监局决定,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朱业胜因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可以依法索赔】。**
该股票已被监管立案/处罚并纳入趣法律可索赔股票库,当前案件状态为**诉讼中**。
## 索赔条件
- **买入区间**:2023.4.26-2025.3.27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3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
- **诉讼时效截止**:2028-03-27
- **案件状态**:诉讼中
## 处罚背景
该上市公司因*ST新元(300472)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800万元。目前,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告知书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明,新元科技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03.93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0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8401.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0.29万元;2024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098.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156.9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1.91万元。相关人员包括朱业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瑞英(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毅(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和盖平(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均对虚假记载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江西证监局决定,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朱业胜因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索赔金额如何计算
索赔金额一般为投资差额损失,即(买入均价 − 卖出价或基准价)× 持股数量,具体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 如何索赔
1. 在趣法律平台搜索「新元科技」或输入代码「300472」完成免费登记;
2. 专业证券维权律师免费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代理索赔,诉讼时效届满前请尽早办理。
> 提示:本页信息由趣法律整理,仅供参考,最终以监管处罚决定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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