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核心违法事实(北交所〔2026〕第 48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认定)1. 未按规定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406.4 万元,触及业绩预告披露标准,但未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投资者无法提前知晓业绩由盈转亏的重大风险。2. 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严重不准确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详情请咨询趣法律专业律师团队,获取个性化维权方案。
📢 该股票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案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现在登记,将优先获得律师团队的专业评估与索赔方案,待时机成熟即可批量提交诉讼。
📞 请联系趣法律获取该股票最新维权进展。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1️⃣ 在 实施日 至 揭露日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3️⃣ 截至揭露日仍持有该股票(或部分持有)
👉 点击下方按钮,立即免费登记,1分钟自查是否符合维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