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2023年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在部分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期营收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19.46%);同年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又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占2.73%)、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37.65%)。合计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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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 2022-04-30 至 2025-09-30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3️⃣ 截至揭露日仍持有该股票(或部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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