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2024年10月24日,诺泰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相关权益并确认3000万元收入,但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2023年12月,公司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上述虚假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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