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1)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6年5月13日到期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且长期未归还,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北京证监局2026年7月31日对公司及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采取责令改正,上交所纪律处分〔2026〕101号对上述人员予以通报批评。(2)2026年5月30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证监立案字0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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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 2024-03-12 至 2024-03-14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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