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处罚书显示,2023年6月中旬,经丁键介绍,承立新与张亚洲相识,三人合谋炒作“算力”热点,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等实施操纵行为。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2495.26万股恒润股份;同年7月29日至11月8日,三人操控上市公司先后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股价,其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分别偏离103.51%和106.95%。 此外,2023年7月10日至12月1日,丁键控制使用22个证券账户在股价下跌期间集中买入以维持股价,该账户组在此期间共计盈利2052.33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最终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52.33万元,由丁键承担;处以1.23亿元罚款,其中承立新承担6156.98万元;并对承立新、丁键分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亚洲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索赔被告不是恒润股份上市公司本身,而是实际的3个操控人。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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