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60083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易连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三、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上海易连开展以化工品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2021年10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上海易连开展以煤炭、木材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案涉大宗商品贸易系根据事先制定的资金划转路径图或业务需求表,指定相关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通过调整价格,安排上海易连账面留存利润,贸易链条上的特定主体承担相应亏损,且均为货权交易,没有实物流转。上述大宗商品贸易为虚假贸易。 上海易连涉嫌通过上述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5,025.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04%、62.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9,508.8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49%、152.2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333.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2%、118.15%。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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