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2014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3.43亿元,2014年关联销售19.65亿元、关联采购44.11亿元未披露,2015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5.12亿元(河南证监局2016年处罚);2026年4月24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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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1️⃣ 在 2025-03-20 至 2026-04-22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3️⃣ 截至揭露日仍持有该股票(或部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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