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①广西证监局〔2015〕行政处罚(2016年1月公告):2012年、2013年、201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本部及子公司账户与控股股东柳化集团、广西柳州化工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分别为4.1368亿元、4500万元、4.5027亿元,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未在定期报告披露,致2012年、2013年半年报及年报、2014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被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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