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一季报虚增净利润: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2024年8月17日发布一季报更正公告。上海证监局2024年9月13日沪证监决〔2024〕343号对公司及董事长王福祥、财务总监周红晓出具警示函。另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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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1️⃣ 在 2024-04-20 至 2024-08-16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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