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根据大连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聆达主要涉及两项违规: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聆达股份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0%。其中,关联方担保 6,600 万元,2023 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3%。对上述担保事项,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聆达股份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5%。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早在2024年4月27日,*ST聆达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中就已经披露了部分内容。此外,公司2023年度就被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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