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深交所监管函〔2026〕第97号:2026-06-2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半导体级氢氟酸产能4万吨、供货台积电等,但未说明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销售额占比不足2%,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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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1️⃣ 在 实施日 至 揭露日 期间买入该股票
2️⃣ 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
3️⃣ 截至揭露日仍持有该股票(或部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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