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上市公司因涉案期间,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为凯撒同盛控股股东;北京贝佳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凯撒世嘉以及凯撒同盛之间的关系符合规定情形,凯撒世嘉、贝佳途等18家公司构成凯撒同盛的关联方。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凯撒同盛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2020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2.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81%。2021年,凯撤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11.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2022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918.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68%。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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