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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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该股票已被监管立案/处罚并纳入趣法律可索赔股票库,当前案件状态: ⚖️ 诉讼中。
## 结论

**鸿博股份(002229)2024年4月16日,鸿博股份(002229)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 号)》。 经查,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公开消息,部分投资者诉鸿博股份(002229)2023年业绩预告违规事项索赔案,近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鸿博股份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可以依法索赔】。**

该股票已被监管立案/处罚并纳入趣法律可索赔股票库,当前案件状态为**诉讼中**。

## 索赔条件

- **买入区间**:1)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11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鸿博股份(00222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2)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鸿博股份(00222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 **诉讼时效截止**:2027-04-12
- **案件状态**:诉讼中

## 处罚背景

该上市公司因2024年4月16日,鸿博股份(002229)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 号)》。 经查,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公开消息,部分投资者诉鸿博股份(002229)2023年业绩预告违规事项索赔案,近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鸿博股份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索赔金额如何计算

索赔金额一般为投资差额损失,即(买入均价 − 卖出价或基准价)× 持股数量,具体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 如何索赔

1. 在趣法律平台搜索「鸿博股份」或输入代码「002229」完成免费登记;
2. 专业证券维权律师免费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代理索赔,诉讼时效届满前请尽早办理。

> 提示:本页信息由趣法律整理,仅供参考,最终以监管处罚决定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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